移民禁区,No Zuo No Die

之前被控替千多个客户造假的无牌移民顾问王洵在日前正式提出上诉,相关报道指出王洵利用“庞大及熟练”的造假手法,包括把客人护照寄至中国,盖上假出入境章;又利用假公司、假雇主文件甚至在校纪录,令客人及子女佯装人在加国。

根据《移民及难民法》,就算申请者不知情下,代表他的人做假,申请者仍要承担后果。于是这导致涉及王洵一案的一千多名客户,统统都受到当局的调查。
假工作也是造假的其中一种。甚至有某些留学生在与嘉海咨询过程中,随口一句的:“你们这里可以买工作吗?”,“你们这里买个工作多少钱?”……如此平常的态度,仿佛买工作是理所当然再平常不过的事。
嘉海再次重申——从顾问或其他途径买来的工作,是假工作,是造假的一种。一旦被发现,后患无穷。就算不懂移民法,在不知此为造假的情况下付了买工作的佣金,仍然需要承担后果。
假工作定义:
有人觉得:“我的确是给了一些钱,但我也有认真工作,也有正常的工资单。凭什么说我是假工作?”
根据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第113章,第二部分第十条No Charge for hiring or providing information,没有人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向求职者要求或收取任何与求职或保留职位的费用。
在同一部分的第十二条Employment and talent agencies must be licensed 也表明了,如果是帮忙找工作的猎头也必须是持牌的,并且由于猎头服务的对象是雇主,如果猎头能成功帮雇主找到需要的人才,付这笔中介费的人也应该是雇主,而非求职者。
 
所以但凡遇到需要付钱给雇主才能获得的工作,都被视为假工作。即使在得到工作以后每天照常地去坐班,也是不符合PNP和加拿大移民规定中雇主不能从雇员的薪水中扣除任何费用的规定。
若该雇主或协助办理的移民公司被举报,雇主将会丧失办理PNP的资格,并会面临劳工部的罚款,往后在招聘海外员工的时候也会遇到层层阻碍。移民公司也会因涉嫌造假被彻查,而其中被牵连的客户,即使已经获得身份,也会面临被撤销。
 
对于正在用此工作申请移民的留学生来说,将会因此面临移民文件造假,进入移民局的黑名单,会面临5年内不能入境的处分。更重要的是。由于美加实现了移民局信息共享,并且大部分英联邦国家也有信息共享,所以此类申请人很可能将因为信誉问题终身无缘移民,甚至日后连申请旅游签证都成一难题。
嘉海之后也会陆续分享关于如何在本地找工作的一些技巧。看到合适的工作招聘岗位也会通过公众平台推送,大家敬请留意。
*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http://www.bclaws.ca/EPLibraries/bclaws_new/document/ID/freeside/00_96113_01